第一条 见习、实习与考察等实践课程是培养员工实践技能与强化专业理论知识的重要环节,是有效提高员工从业能力的基本措施,也是全面检验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教师应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学院的统一要求,认真完成见习、实习与考察等实践课程的教学、指导任务。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全程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目的在于培养员工全面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根据学院统一要求,认真指导员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履行下列职责:
1.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指导员工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请表》。
2.向员工介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员工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员工拟定的方案或写作提纲,并定期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
3.负责指导员工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答辩等各项工作。
4.在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上对员工提出具体要求,如员工应完成的计算工作(包括上机)、各项实验数据、查阅中外文资料、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数量、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
5.按时完成对员工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的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6.必须在员工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考核评语。
7.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写出对员工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应用价值等评语、意见和建议。
8. 指导员工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9. 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按教学计划的规定确保对员工指导答疑的时间,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员工进行交流,对每位员工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应不少于2次。
10. 整理员工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学院归档。
11.因公、因病请假,应事先向员工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确实无法保证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者,应向学院领导申请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