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有机组织部分,实验课的任务是验证和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并初步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条 实验课教师的职责:
1.实验课教学实行实验课教师负责制。实验课教师除履行实验教学的目标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的职责外,要全面负责本门实验课的教学,包括自编或选用实验教材,编制教学大纲、批阅实验报告、安排考试、考查等。
2.实验课教师应认真研究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并预先进行实验,充分了解和掌握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预见实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写好实验教学教案。
3.实验课教师会同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认真研究实验项目,编制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教学进度表。
4.实验课教师在实验教学管理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①检查员工的预习情况,提出问题让员工讨论回答;②简要讲解实验课的原理、方法、注意事项及主要仪器设备的使用;③随时检查、指导员工的技术操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及时进行纠正;④督促检查员工进行安全实验和文明实验;⑤协助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实验管理人员填写实验室日志等有关记录。
5.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6.实验课教师应积极配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做好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与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7.实验课教师应积极参与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对员工的理论及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等进行指导。
8.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参与实验教学改革,更新实验教学内容,积极创造条件,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的实验项目,尽量压缩验证性、演示性实验。
二〇一一年十月